學生獎助金申請
高雄市國民小學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金暨學生活動費、家長會費、教科書費及獎助金補助
(一)軍公教遺族:請領就學優待金。 (二)低收入戶學生、公教遺族、功勳榮軍子女:請領學生活動費、家長會費、教科圖書費。 (三)單親家庭中低收入戶學生:請領教科圖書費。 (四)低收入戶學生、公教遺族、功勳榮軍子女:請領獎助金。 |
家庭遭遇困境之國中小學生就學安全措施
壹、目的 一、協助弱勢家庭學生順利就讀國民中小學。 二、整合資源以協助貧困、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家庭之學生,發揮人饑己饑、人溺己溺之仁愛精神。 貳、協助對象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 二、家庭突遭變故(含失業、被裁員及給予無薪假者)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班級導師家庭訪視認定需要幫助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 參、協助項目 一、代收代辦費:補助學生每學期應繳交之代收代辦費(包括購置教科圖書、簿本及其他相關代收代辦費用)。 二、學生午餐費: (一)根據「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按學校收費基準全額補助學生午餐費。 (二)臺灣省20縣市符合協助對象之學生參加寒暑假期間課業輔導所需午餐費。 (三)北北高較97學年度第1學期增加符合協助對象之學生午餐費。 肆、實施期程 自98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計4年;並視執行狀況持續或調整之。 伍、經費來源及補助標準 一、經費來源: (一)學校仁愛救助基金。 (二)學校教育儲蓄戶各界之捐款。 (三)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公務預算。 (四)教育部學產基金。 (五)其他。 二、補助標準: (一)代收代辦費:依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 1.學校依學生應繳交之代收代辦費數額籌措費用補助之,若有不足則報請地方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補助,再有不足,再報請教育部補助。 2.中央及地方政府合計每學期補助每位學生國小最高新台幣1,500元,國中最高新台幣1,600元,特殊案件學生得專案處理。 3.教育部依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直轄市及準直轄市最高補助總需求之50%,其他縣(市)最高補助總需求之90%。 (二)學生午餐費:根據「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按學校收費基準全額補助。 陸、受益人次及經費需求 一、代收代辦費(含教科書) (一)估算98年度受益學生人次及所需經費(預估受益學生約12萬人,投入3億2,700萬)。 (二)預估四年受益學生約48萬人,所需經費需求約13.08億元。 二、學生午餐費:97年度編列8億元(實際受益有18萬7,000人),98年度編列12億元,已較97年度增編4億元,該經費係自行政院逕撥地方之一般教育補助款中支應外,另12.39億元(預估受益約32萬人)由特別預算支應,98年度若有不足,則予另籌支應。 三、緊急紓困助學金:對於家庭發生急難之學生,由國民中小學依學生困難實際狀況予生活補助,每年編列2億元。各校得依本部相關規定申請補助。 柒、辦理程序 一、符合補助對象之學生,由導師填報補助申請表,送交學校彙整,所需相關表件得由地方政府或學校自訂。學校及教師應主動了解學生情況,發現有符合補助對象之學生,應主動提報,申請補助。 二、代收代辦費方面,學校遇有需要幫助之學生,應優先動支學校仁愛救助基金、學校教育儲蓄戶之各界捐款及其他來源之經費,若有不足,再依序申請動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補助款。 三、學生午餐費方面,依據「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規定辦理。 捌、權責分工 一、學校: (一)隨時了解學生狀況,發現學生有需要協助時,設法予以協助。 (二)接受各界善心團體、人士捐款。 (三)設立學校教育儲蓄戶,積極進行勸募及補助工作。 (四)健全管理各項捐款之帳目資料。 (五)依需要向上級機關申請補助。 二、地方政府 (一)每年應編列相關預算或自年度相關預算中勻支所需補助款。 (二)核定及補助所屬學校所提報之補助需求。 (三)督導所屬學校積極辦理學生就學安全措施,對於辦理績效優良之學校相關人員予以獎勵。 三、教育部 (一)每年應編列相關預算或自年度相關預算中勻支所需補助款。 (二)核定及補助各縣市所提報之補助需求。 (三)督導各地方政府積極推動學生就學安全措施。 玖、其他事項 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原編補助經費不足時,得採「移緩濟急」方式將相關經費支用於本案所需之費用。本部原編公務預算不足時,由特別預算支應。 二、本案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 |
高雄市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實施要點
一、高雄市(以下簡稱本市)為促進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增進其福利,依據社會救助法第十條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十九條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為本市列冊第二、三類低收入戶中十五歲以下兒童。 三、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二千二百元,並由其戶長或監護人具領。 四、已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生活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領取本項生活補助。 五、本市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依區公所每月製作之撥款檔核撥。倘其資格不符,經調查屬實者,即停止補助。 六、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局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
各項註冊補助及助學金通則
高雄市獅湖國小各項註冊補助及助學金通則(仍請注意各項公告)
其他如---學產急難救助基金、天台獎助學金、學校自募之相關補助申請【例如城隍廟救助金等】 |